博物馆热线:0791—88536135 |
为丰富、完善金九福钱币博物馆藏品,收藏更多具有地方历史、文化、艺术及科研价值的实物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博物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9号)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(文化部令第35号)《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》(文化部令第46号)《文物藏品定级标准》(文化部令第19号)《江西省文物保护规定》《金九福钱币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博物馆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藏品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1、中国历代古钱币
2、近代机制币,银圆
3、近代纸币
4、苏区红色货币及苏区票证
5、新中国人民币
二、征集种类
中国历代钱币
三、征集要求
1、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,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;
2、提供人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,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;
3、我馆将在收到征集意向信息表后30个工作日内确定征集意向,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所有投递征集意向的提供人。所有征集意向信息表不予退还。
4、所有藏品征集流程应按照《南昌金九福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程序进行,所有确定征集意向的藏品需按规定完成所有流程后,方可签订相关协议。
四、征集方式
1、捐赠。接受个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无偿捐赠或有偿捐赠。
2、购买。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对所有人自愿出售的文物藏品,以双方认可的合理价格进行收购。
3、竞拍。有选择地参加国内相关拍卖会,通过竞拍方式征集所需文物藏品。
4、其它合法方式 。
五、资料递交方式
1、登录南昌金九福钱币博物馆官网,填写征集意向信息填报表。
六、征集时间
自公告发出之日至2020年12月30日。
七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金花馆长 13807093124。
邮寄地址:南昌市红谷滩世贸路博能兰韵文化艺术中心南昌金九福钱币博物馆
邮编:330003
本办法由南昌金九福钱币博物馆负责解释。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
南昌金九福钱币博物馆博物馆
2018年2月1号
|